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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苏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

作者: 审核人: 访问量:748发布时间:2021-03-31

各相关单位:

据江苏省教育厅《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办科函﹝20217号,附件3)文件精神,省教育厅将开展2021年度江苏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评选工作,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领域:

省教育厅按照“面向世界科技前沿、面向经济主战场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”的总体要求,重点支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、人工智能、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、新材料、生物技术和新医药、高端装备制造、节能环保、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组建的创新团队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1.创新团队依托国家级、省部级重点学科、重点实验室、工程技术研究(开发)中心等创新研发基地,主要开展对经济高质量发展、科技与社会进步等具有重大意义的基础性、前瞻性研究,对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具有较大引领带动作用、能产生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自主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研究。所开展的研究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目标和标志性创新成果计划,有明确的技术实现路线和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。

2.创新团队带头人应是从事科研和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,品德高尚,治学严谨,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、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、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、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,能科学把握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过程,具有较强的凝聚力。

3.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。校级领导不得作为创新团队带头人申报。

4.创新团队成员应在8人以上,并具有长期良好的合作基础、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、合理的学科专业和年龄结构,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、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。参加人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,每位成员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。

5.创新团队研究期为三年。按照省立校助的方式开展研究,创新团队能够自筹一定的研究经费。团队研究期限为三年,要求所在创新团队自筹一定的研究经费(不低于30万元)。

6.鼓励跨学科、跨高校组建创新团队,鼓励高校与国内外科研机构、企业合作组建创新团队。提倡资源共享、优势互补、合作共赢、风险共担的合作攻关和集成创新。

三、申报范围与名额

1.实行限额申报,我校限报2项。各学院限报1项,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,择优推荐。

2. 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、教育部及省有关部门创新团队计划的不再列入申报范围。

四、申报材料要求

1.请按照《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请书》(见附件1)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,并填写《2021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》(见附件2)。

2.请将申请书纸质一式1份,“申请书”和“2021年江苏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”的电子版于426日报送至科研院612办公室。科研院将组织专家评审,相关事项另行通知。

 

联系人:韩薇;联系电话:025-84892758

 

附件:

附件1.2021年度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书.doc

附件2:2021 年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情况汇总表.xls

附件3.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.pdf
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官网3328科研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33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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