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学院:
近期,科技部发布了“十四五”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1年第四批次12个重点专项申报指南,具体如下:
序号 | 重点专项 |
1 | 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 |
2 | 长江黄河等重点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治理 |
3 | 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 |
4 | 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 |
5 | 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|
6 | 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 |
7 | 生物与信息融合(BT与IT融合) |
8 | 常见多发病防治研究 |
9 | 社会治理与智慧社会科技支撑 |
10 | 重大自然灾害防控与公共安全 |
11 | 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 |
12 | 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 |
提示:部分专项设“揭榜挂帅”项目和青年科学家项目。
一、申报注意事项
1. 本次申报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无纸化申请,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,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。平台网址:https://service.most.gov.cn/
2. 申报注意事项和资格,以及专项指南、编制专家名单和形式审查要求,详见科技部通知网址:
https://service.most.gov.cn/kjjh_tztg_all/20210517/4307.html
特别提醒:各专项对申报资格、课题设置和参加单位数量有不同要求,请仔细阅读各专项指南和形式审查要求。
3. 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:6月3日8:00至7月7日16:00。
二、我校申报工作安排
1. 申报权限开通
拟牵头申报项目的老师,请填写附件《拟申报项目清单》,于5月30日前发送到邮箱sunyuntao110@nuaa.edu.cn,以便在平台开通申报权限。
2. 联合申报协议用印
项目“联合申报协议”需加盖我校公章的,请提交科研院会签,线下审批请到本部综合楼科研院603办公室审核、登记,线上审批请选择沈建新或孔祥浩会签;
另外,联合申报协议中承诺配套经费的,请课题组说明配套资金来源。
3.如有关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事项的疑问,请及时联系科研院高新技术办公室。
联系人:孙运涛84891663 15850595009
科学技术研究院
2021年5月18日